關於攝影影像藝術評論(三之二)


本圖為2005年第四版之封面。而本書摘內容則為2000年第三版,僅此說明。


一瓢飲按:本文係乃摘自美國學者特里‧巴雷特(Terry Barrett)所著之《影像藝術批評(Criticizing Photographs:
An Introduction to Understanding Images)》乙書的第一章〈關於藝術評論(About Art
Criticism)〉的第二部分書摘,若您對攝影批評有興趣,這是一本必讀的好書。或若是對書摘有任何不清楚之處,也建議您查閱原文以了解文脈。

Terry Barrett, “About Art Criticism” in Criticizing Photographs: An Introduction to Understanding Images, New York: McGraw-Hill, 2000. PP.1-14.

特里‧巴雷特,何積惠譯,〈關於藝術評論〉,《影像藝術批評》,上海:上海人民美術出版社出版,2006。頁1-14。

四、批評的種類

  1. 拉爾夫‧史密斯(Ralph Smith)所區分的兩種藝術批評:探索性的審美批評和爭辯性的審美批評。(P.6)
  2. 安迪‧格倫伯格(Andy Grundberg)發現攝影批評有兩條基本途徑:應用性和理論性。應用性批評注重實用;理論性批評更具哲理色彩。前者如A.D. Coleman的回顧展評論,後者如艾倫‧塞庫拉(Allan Sekula)和羅蘭‧巴特(Roland Barthees)(PP.6-7)
  3. 格倫伯格還確定了另一種批評,那就是因受到嚴格限制而被摒棄的“鑑賞”。但這種「宣告」式的批評既不能使人增長多少見識,也沒有什麼用處。正如格倫伯格補充說明的,“批評的任務是建立論點,而不是作出宣告”。(P.7)

五、批評家的背景

  1. 評論家的背景各不相同,如:
    • Peter Plagens:畫家兼《新聞週刊》評論員。
    • Babara Kruger:攝影家兼評論家。
    • Lene Richard:詩人兼評論家。
    • Carrie Rickey:影評家與藝評家。
    • Michael Kimmelman:曾為藝術史學研究生兼樂評家,後成為藝評家。
    • Robert Hughes:曾是耶穌會士、建築學生、畫家、政治漫畫家。
    • A.D. Coleman:在成為專職攝影評論員之前曾為戲劇評論家。攝影評論作品集:《批評的焦點(Critical Focus)》。
    • Abigail Solomon-Godeau:曾為具有藝術史學士學位的攝影編輯。撰寫攝影評論後取得藝術史哲學博士學位,並以教書和撰稿為業。攝影評論作品集:Photography at the Dock。(PP.7-8)

  2. Grace
    Glueck認為批評家需要進可能多地瀏覽藝術,了解“包括建築、電影、舞蹈、戲劇甚至街頭家具在內的與形式有關的東西”才能變得素養深厚。Mark
    Stevens 強調在博物館裡耗費時間的重要性:“浸淫到昔日藝術門類不同的優秀典範中,這是對眼睛最好的訓練”。(P.8)

六、對待批評的姿態

  1. 評論家對批評應該是什麼樣子,應該如何展開採取了不同的態度:
    • Abigail Solomon-Godeau:一個提問的過程。
    • Kay Larson:盡可能直觀的層面去面對作品--暫且擱置語言,排除障礙--而開始評論寫作的。
    • Grace Glueck:通報、闡明、解釋和啟廸。並且反對欠嚴謹的標準、草率了事的評論作品。
    • A.D. Coleman:主張批評家應獨力於藝術家以及為那些藝術家提供贊助的博物館和畫廊。並認為批評家應和從事藝術寫作的策展人和史學家有所區別。……“對批評家角色的最大濫用,源自於對權力的渴望和希望受到青睞的需求”。
    • Mark Stevens:贊成對撰寫評論文章與撰寫歷史加以區別。“舉止像一名藝術史學家所帶來的麻煩在於:她削弱了批評家可以比任何其他人做得更好的工作,那像工作理應是生動的、自發的、令人印象深刻的、針砭時弊的--一言以蔽之,塑造當前重要的心靈。”
    • Lucy Lippard:把自己的藝術寫作稱為“辯護式批評”,並以左翼份子和女性主義者自居。並且摒棄批評家應與藝術家保持一定距離的觀點,認為自己的理念一向是源自於藝術家及其工作室而並非與畫廊和雜誌接觸。(PP.9-10)

發表迴響

這個網站採用 Akismet 服務減少垃圾留言。進一步了解 Akismet 如何處理網站訪客的留言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