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讀《影像謊言》


季惠民,〈解讀《影像謊言》〉,《絕色光影》,44期,台北:雅墨文化,2010年5月。
照片中的影像,簡單地說是現實三度空間物體透過攝影機鏡頭的光學投射,所型成的二度空間影像並且固定了下來。攝影的英文Photography原意為”光的描寫”,則對了這個過程作了詳細的解釋。然而,攝影發明的時期碰上了實證主義哲學的興起,因此人們普遍相信眼見為真,攝影作為人類視覺的延伸,有圖有證據的觀念讓人深信不疑並且根深蒂固了起來。

影像的真假問題與究竟是否和”攝影真實”沾上邊,則一開始就有所謂攝影作為紀錄和攝影作為藝術創作的分歧。前者和我們最息息相關的就是新聞攝影與攝影的文件用途;而後者則偏重在攝影藝術的層面,如本期藝術攝影網站單元筆者所約略介紹的攝影蒙太奇(photomontage)。而針對新聞攝影而言,由於刊載於媒體的影像作為人類社會”第四權”,一樣是作為視覺的延伸,卻免不了就要受到所謂新聞倫理的約束與高道德標準的檢視。

本期書評單元筆者所介紹的《影像謊言》一書,就是針對新聞攝影(Photojournalism)影像操弄的問題而來。這本書是由香港博藝出版集團所出版的《攝影雜誌》總編輯伍振榮老師,針對新聞攝影在數位時代所面對的衝擊所論述而成。而本書也是根據伍老師在中國人民大學新聞學院所提交的學位論文改寫而成,並且已經出版了二個版本:繁體中文版由香港博藝出版,簡體中文本則由中國攝影出版社出版,其中重要之處可見一般。

真,或許存在;假,則純屬人為

新聞攝影中的”攝影真實”其實是一刀兩刃。由於對於觀看主體的差異,新聞照片同時是證據又同時是攝影記者的見證。在新聞攝影之中,照片同樣也為大眾視覺的延伸,因此媒體得以高道德標準自我約束,否則造假的影像將成為難以分辨真假的騙局。新聞攝影雖然每張照片也是攝影師主觀的選擇鏡頭,選擇角度,選擇構圖框取與快門時機的結果,但是新聞攝影往往在媒體上放送時,這樣的主觀被忽略掉了而剩下客觀表象的存在。

作者在《影像謊言》一書開始仔細檢視了新聞攝影的數位發展以及在數位攝影時代新聞攝影容易被篡改的緣由,並說明了從數位印前系統的發展到Adobe的知名軟體Photoshop如何在數位攝影時代的影像發展推波助瀾。那麼究竟什麼是不被容許的篡改照片,這和影像編輯與照片品質的修整的差異為何?作者認為”改變原意就是篡改”,也就是:增加移動或是刪除畫面內的東西、還原物體原來面貌外的色彩、改變目的是改面畫面意義的剪裁……等等(pp.67-73)。

然而,那麼這裡似乎有個弔詭的狀況:影像編輯與矯飾,到裁減構圖都有可能改變意義。但是,一張照片的意義已經在拍攝者舉起向機構圖時對當下的世界作了一次裁減,難道拍攝當下”給別人看什麼”所造成的構圖與快門時機就不帶任何偏見?這恐怕是媒體在形塑自己的權力象徵時,所刻意忽略向大眾解釋的影像都可能是謊言的問題。

或許許多媒體曾經將錯就錯,既然沒人懷疑乾脆大方作假。作者則用了書籍的第三章與第五章整理出從操弄到篡改照片的歷史公案供讀者借鏡。這些公案大多來自西歐與美國,然而只要牽涉到觀看的權力問題,世界上的造假影像絕非僅止於作者所羅列。例如英國學者大衛‧金(David King)所著《人民委員突然消失了——史達林時代對照片及藝術的偽造史(The Commissar Vanishes)》乙書,其中包含了著名的史達林抹去列寧演講時在旁的紅軍領袖托洛斯基的影像,這也是世界偽照排名前三的照片。

至於影像是否存在謊言,筆者只能說:真,或許存在;假,則純屬人為。新聞影像似乎也逃不出這樣的命運。

新聞攝影的不倫之外與攝影藝術的界線之內

著名的攝影師尤金‧史密斯(Eugene W. Smith)曾說:『我永遠掙扎於新聞記者紀錄事實和藝術家經常不茍同的兩種態度之間。我主要關心的是誠實,最要緊的是,對自己要誠實。』這句話似乎是在為他曾經篡改或矯飾過的作品作了說明和註解。但這也不爭地下了一個註解,那就是真正發自內心的,藝術上的真實可能不是所謂的攝影真實。

尤金‧史密斯的崇高地位似乎絲毫不受篡改影像所影響。這是因為在紀實攝影(Documentary Photography)領域是要求情感先於事實的。也正因如此,好的富有感情的紀實攝影除了能成為人文文件更能成為藝術品。而這點則和伍老師這本書的結論成為不同的分歧點。伍老師認為新聞攝影(Photojournalism)面對造假的挑戰,應該在道德規範,內部監督以及教育來提高影像真實的意識。

然而,若是所有的人都堅守影像真實不矯飾不修改。那麼,好的影像創意和形式品質將會逐漸消失,這也是台灣1980年代紀實攝影曾有的毛病之一:堅守”攝影真實”以致影像作品的藝術性相對貧乏。而提高道德與教育層面就足以改變影像說謊的狀況?筆者並不這樣認為。

若以宏觀的角度來看,影像篡改可以是新聞攝影的不倫,卻可以也是攝影藝術的界線之內。或許數位攝影時代竄改照片如此容易,讓”攝影真實”的觀念又更薄弱了,雖然對新聞攝影不見得是件好事,但是塞翁失馬,焉知非福!?與其盲目的相信”攝影真實”,還不如只要面對攝影影像,就要抱持懷疑的態度。如果只是為了新聞攝影倫理就要求社會大眾一律只信”攝影真實”,對設計或是藝術領域也是不甚公平。更何況這是個大敘事已瓦解的年代,媒體的第四權的可信度,也早已被媒體自身的利益稀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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