魅力攝影:Glamour Photography


魅力攝影和肖像攝影(portrait photography)、時尚攝影(Fashion Photography)以及情色攝影(Erotic Photography)的定義多有重疊,但仍有相當大的差異。就基本而言,肖像攝影重點在描述拍攝人物的性格;時尚攝影則著重在表達刻意抒裝打扮的摩特兒和時裝的關聯;先前介紹過的情色攝影則目的在勾起觀著的性慾,而魅力攝影則不是單純地描述被攝的主體(sitter)的個人特質,而是針對理想化中身體的魅力與誘惑力而來。

魅力攝影最早和19世紀中期的劇場戲劇演員有關,主要作為一種宣傳照片的用途。到了20世紀,則和電影工業的發展有較密切的關聯,一些電影的佈光與拍攝手法也帶入魅力攝影之中。由於是針對理想化的魅力展現與虛構的意像,攝影師需要的是具有完美身段並具備表達感情與情緒能力的模特兒。並且柔和的佈光或甚至柔焦鏡都是製造氛圍的手法。

魅力攝影隨著時代的不同,關注的焦點也有差異。如拍攝的焦點從拍攝臉部到胴體到胸部和臀部大腿等等,甚至到性拜物主義(sexual fetishism)的程度;以及魅力攝影在不同時期以不同的方式形塑不同族群、階級與性別的魅力意像,如藍領階級男性的肌肉與汗水,上層貴婦穿金戴銀的冷漠姿態。魅力攝影這種符號的歷時性變遷也和視覺文化研究所關注的面向息息相關,也就是所謂女性氣質(femininity)以及男性氣質(masculinity)等等都有文化上的交互的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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